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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更新河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监测系统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保定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转发省继教中心关于开展更新“河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监测系统”信息工作的通知》(保继教[2006]15号)文件要求,每年年底各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单位)要组织管理员对本县(市、区)教师一年来的信息进行更新。同时,参与综合教育技术培训的教师网上注册信息与信息监测系统的教师信息必须一致才能在网上注册并参与考核,因此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一定要做好信息的更新,以免影响综合教育技术的培训工作。
保定市继教中心
2007.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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